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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配资网址 她是民国最美“女汉奸”,行刑前,解开衣扣,掏出1纸条,保住性命
2024-07-13 19:31    点击次数:175

民国时期最美女汉奸李香兰的背景正规配资网址

提起民国时期最美女汉奸李香兰,许多人对她的名字并不陌生。这位曾风靡一时的歌坛红人,最终却因叛国汉奸的罪行而被判处极刑,她的经历可谓戏剧性十足。

李香兰的出生可谓注定了她多舛的命运。她原名山口淑子,1920年出生于辽宁省辽阳市一个普通家庭。她的父亲山口勇是日本佐贺县人,曾在辽阳经商。不过,在淑子12岁那年,山口勇突然被日伪当局怀疑与中国抗日者有染,遭到拘捕。为了躲避连锅,一家人迫不得已迁居至沈阳。

在前往沈阳的火车上,淑子结识了一名同龄的俄罗斯犹太裔少女柳芭。两人一见如故,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正是在柳芭的引荐下,淑子拜了苏联著名歌剧演员波多列索夫夫人为师,开启了自己艺术之路。

然而,在当时的环境下,一个日本籍女孩想要在中国娱乐圈站稳脚跟可谓困难重重。为了达成目的,在13岁那年,淑子改名为李香兰,并认了父亲的好友、时任伪满官员李际春为干爹。就这样,在李际春的大力扶植下,她以中国人的身份首次面世。

1938年,伪满电影协会成立,其负责人正是她的干爹李际春。在他的精心运作下,李香兰以中国人的身份大肆宣传,参加了不少伪满广播的歌曲节目。她演唱的《渔家女》《昭君怨》《孟姜女》等歌曲,尤其是一曲《夜来香》,当时可谓家喻户晓、风靡一时。

李香兰成名及其危险的双重身份

凭借甜美动人的歌喉和亭亭玉立的出众容貌,李香兰很快就在中国娱乐圈站稳了脚跟。作为当时最炙手可热的流行歌手,她不仅在广播电台的歌曲节目中频频露脸,更是接连出演了多部影视剧作品。

1939年,李香兰开始进军电影界,出演了她的首部影片《祖国的女儿》。该片由伪满洲国电影协会摄制,讲述了一个中国女孩被日本人收养后,终于认清日本人的“善意”,成为“忠于日本人”的故事。在片中,李香兰一改往日青春甜美的造型,扮演一个叛逆少女,最终被日方“开导”投怀送抱的角色。

1940年,李香兰又接连出演了几部歌舞片,如《秋香美人》《万紫千红》等。这些影片大都歌颂日伪当局,美化日本人的所作所为,其中也夹杂了不少对抗日力量的歪曲和污蔑。不过,凭借这些影片中的歌舞表演,李香兰的名气却是与日俱增。

1941年,李香兰参演的爱国主义宣传片《青春之歌》公映。该片由日本人执导,讲述了一群中国青年被日本人“开导”,终于“三思而后从”,成为“理解日本人善意”的剧情。在片中,李香兰饰演一名叫樱花的中国姑娘。

此后数年间,李香兰的事业可谓红红火火,她频频在各大歌舞场合现身,并参与制作了不少粉饰日伪暴行的电影。而这一切的背后,却是她危险的双重身份在支撑着。

一方面,李香兰凭借干爹的力捧,在外人眼中是一个纯正的中国女性;另一方面,她心里却始终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日本血统。就在她依靠中国人身份大肆宣传的同时,她暗地里也在积累自己的日本国籍证明。对此,她的儿时好友柳芭可谓是再清楚不过了。

抗战胜利后李香兰遭受审判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抗日战争终于取得了全面胜利。随之而来的,就是对那些汉奸分子的清算。作为叛国投敌的代表人物之一,李香兰自然也难逃法网。

5月13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主力资金净流出231.84万元,占总成交额6.28%,游资资金净流入144.51万元,占总成交额3.92%,散户资金净流入87.33万元,占总成交额2.37%。

10月初,李香兰在沈阳被中国军队逮捕。她被控犯有“出卖国家利益、勾结敌人、拍摄反革命宣传片”等叛国罪行,随后被移送复员部队军事法庭受审。

在军事法庭上,检察官对李香兰的罪行进行了控诉。他们列举了李香兰出演的诸多歌颂日伪、丑化中国人的影视作品,指控她“完全充当了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文化侵略者和思想侵略者”。

面对滚滚而来的罪证,李香兰当庭痛哭流涕,大喊自己“只是一个被利用的可怜虫”。她辩称,自己一开始只是单纯想唱歌为生,却不知不觉被日本人利用,成为他们宣传机器中的一员。

不过,这番辩解在军事法庭可没有什么说服力。李香兰参与拍摄的那些歌舞片虽然在字里行间并未公开赞扬日本侵略行为,但其宣扬的却都是纪念“建国”、颂扬日伪的思想,对中国人民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

在漫长的审讯过程中,李香兰最后的倔强辩解是“我不是中国人,我是日本人”。她自诩,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日本女孩,凭借歌喉在中国发展,并没有做出什么背叛祖国的事情。

李香兰在行刑前掏出出生证明获释

经过长期的审理,1946年1月18日,法庭最终做出裁决,判处李香兰犯有叛国罪,应执行死刑。随后,李香兰与另一名著名女汉奸川岛芳子被一同押赴刑场行刑。

就在行刑的最后关头,一直表现得泰然自若的李香兰突然大喊“冤枉”。她慷慨陈词,再次重申自己是日本国籍,并非中国人,因此对她判处死刑实属冤枉。

当时在场的军警们对李香兰的狡辩早已不予理睬。毕竟在漫长的审理过程中,她屡次声称自己是日本人,却始终拿不出确凿的国籍证明。

就在现场陷入一片哗然之际,李香兰竟然从贴身的衣物中掏出一张泛黄的纸条,递交给主审法官。法官拆开一看,原来正是李香兰的出生证明,清楚地显示了她的日本国籍身份。

法官获知这一关键证据后,当即下令暂时中止行刑,将李香兰重新羁押,等待进一步复核。一旁的川岛芳子见状,急得直咬牙跺脚。

消息一传开,不少在场的群众也随之大骂“不公”。有人痛斥李香兰狡猾无耻,还有人怒喝“一个汉奸就是汉奸”。场面一度混乱不堪。

见状,李香兰赶忙跪地认错,并高唱起自己当年走红时的代表作《夜来香》,以图平息民愤。经过一番折腾,最终群情稍有平复,但对李香兰的不满情绪却是无处不在。

李香兰最终被判刑十年并遣返日本

经过法庭的进一步复核,李香兰确有日本国籍的事实被证实。但与此同时,她曾出演的那些歌颂日伪、丑化中国人的影视作品,以及在广播节目中的不当言论,也都成为了她难以推脱的罪证。

最终,法庭作出新的裁决:李香兰因为涉嫌勾结敌人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除此之外,鉴于她的日本国籍身份,判决书还特别指出,在服刑期满后即刻遣返日本。

尽管如此,但在服刑期间,李香兰也遭受了不少残酷对待。由于她曾身为女汉奸,备受舆论指责,狱中对她的管教自然也格外严厉。

有目击者回忆,每当李香兰出现在狱中的露天场地时,总能招来阵阵倒彩和咒骂。有些激进分子甚至会“恶狠狠”地朝她扔石块,或是泼洒污水。遭此折辱,李香兰也只能强忍着屈辱,默默忍受。

在十年的有期徒刑快要结束时,负责办理李香兰遣返手续的工作人员对她说:“你这个汉奸过去确实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现在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从今往后,你就彻底跟中国这片土地撇清关系吧!”

1956年8月,在服刑十年之后,李香兰被遣返回日本。

就这样,这位民国时期最著名的女汉奸结束了自己在中国大地上的生涯,重新踏上了故国的土地。不过正规配资网址,她当年在中国歌坛的一度风靡,却也成为了不堪回首的记忆。